深圳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流程 (深圳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凡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 经营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 其他有关材料
- 文化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补正。
- 现场勘查:
- 受理申请后,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查。
- 现场勘查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场所的规模、设施、经营项目的合法性等。
- 作出决定:
- 现场勘查合格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发放《许可证》。
- 现场勘查不合格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改正的原因和期限。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按规定收取许可证工本费。
有效期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 经营场所应当符合相关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
- 申请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活动。
- 文化行政部门有权对《许可证》持有人进行监督检查。
-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方式
文化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7号中洲中心
文化局电话:0755-88105970
文化局传真:0755-88105969
文化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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