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殊儿童学校入学儿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深圳特殊儿童康复机构)
深圳休闲
08-12
阅读:1
评论:34
基本条件
-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
- 年龄在6至18周岁
- 经市级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具有残疾的三类以上残疾儿童(或需进行特殊教育工作的残疾儿童)
具体残疾类型要求
残疾类型 | 入学年龄 |
---|---|
智力残疾 | 6-16周岁 |
肢体残疾 | 6-18周岁 |
听力残疾 | 6-18周岁 |
视力残疾 | 6-18周岁 |
言语残疾 | 6-18周岁 |
自闭症谱系障碍 | 6-18周岁 |
多重残疾 | 6-18周岁 |
入学程序
- 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教育工作站提出申请
- 街道(镇)教育工作站组织残疾儿童评定
- 残疾儿童评定通过后,街道(镇)教育工作站向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报送招生申请
- 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会同有关区教育局组织入学考试
- 入学考试通过后,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
特别说明
- 残疾儿童评定由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组织实施,评定结果终身有效。
- 入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会同有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仅限于入学使用。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经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核准,可直接入学,无需参加入学考试。
相关咨询
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咨询电话:0755-88619920
各区特殊教育工作咨询电话:
- 福田区:0755-83909807
- 南山区:0755-26533535
- 宝安区:0755-29833763
- 龙岗区:0755-28300329
- 罗湖区:0755-22118935
- 盐田区:0755-2524588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深圳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