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新规 (深圳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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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新规 (深圳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适用范围

本新规适用于深圳市同市内户口迁移的居民。

迁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可以申请同城户口迁移:

  1. 本市户籍居民将户口迁往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
  2. 本市户籍居民因工作、学习、居住等需要,将户口迁往其他区(新区)的;
  3. 因房屋拆迁、危房改造、市政建设等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往本市其他地区的。

迁移手续

  1. 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深圳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房屋产权证等;
  3. 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后,会将申请材料转至迁出地派出所核实;
  4. 迁出地派出所核实无误后,会出具《户口迁移同意证明》;
  5. 申请人持《户口迁移同意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6. 迁入地派出所核对无误后,会将申请人的户口迁入迁入地。

办理时限

户口迁移办理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户口迁移的办理;
  • 户口迁移后,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证件需及时更新。

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电话:0755-829502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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