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深圳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深圳市教师资格条例》,现将2023年深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健康条件;
- 通过国家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工作、学习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 已取得国家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健康条件;
- 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未受到过取消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认定程序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 工作证明(在深圳市工作的人员提供);
- 学习证明(在深圳市学习的学生提供);
- 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将发放《深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书》。
四、认定时间
本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提交申请材料
-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
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8号
电话:0755-83975599
网址:
六、附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权归深圳市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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