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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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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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教育条例》和有关规定,深圳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 办公室(承担机关后勤、文电、机要、督查、信访、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保密和安全等工作)
- 政策法规处(承担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起草、政策咨询、法制审核、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执法监察等工作)
- 城市管理处(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招生入学管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教育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教育装备和校舍安全管理等工作)
- 基础教育处(承担幼儿园、小学、初中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信息化与智慧教育建设管理、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 中等教育处(承担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信息化与智慧教育建设管理等)
- 深圳市教育督导办公室(承担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检查、评估标准研制、教育督导员选拔和管理、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 深圳市中小学教育装备与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教育装备管理、教育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装备采购与配送等工作)
- 深圳市教育科学技术馆(承担青少年科普教育、学校科学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科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派出机构
- 各区(新区)教育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责)
四、管理单位
-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责)
五、领导班子
- 局长(1名)
- 副局长(5名)
- 党组书记(1名)
- 党组副书记(2名)
以上机构设置如有调整,以深圳市教育局官方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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