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局下发的午托报酬需要交个税吗 (深圳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深圳娱乐 04-19 阅读:38 评论:0

深圳教育局下发的午托报酬是否需要交个税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个人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

  1.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转包所得;
  4. 所得;
  5. 稿酬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
深圳教育局下发的午托报酬需要交个税吗 (深圳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判断,深圳教育局下发的午托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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