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2021 (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深圳耍耍 05-01 阅读:24 评论:0
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2021 (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前言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在广州市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社会活动和个人出行的人员。

出行防疫措施

1. 佩戴口罩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以下人员除外:2 岁以下的儿童有呼吸困难或其他戴口罩不适宜的情况

2. 扫码登记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主动扫码进行登记。以下人员除外:老年人、儿童等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有特殊情况无法扫码的人员

3. 体温检测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 37.3°C 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4. 保持社交距离

所有人员在公共场所时,应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5. 减少聚集

所有人员应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以下活动应暂停:大型会议、集会、展览等宗教活动聚餐聚会等

6. 加强通风

所有公共场所应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7. 加强消杀

所有公共场所应加强消毒,重点对电梯按钮、扶手等高频接触点进行消毒。

8. 提供卫生用品

所有公共场所应提供洗手液、消毒液等卫生用品。

重点区域防疫措施

1. 高风险地区

对发生疫情的高风险地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限制人员流动,非必要不进出对流动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加强社会面管控,暂停非必要的活动加强医疗救治和疫情监测

2. 中风险地区

对发生疫情的中风险地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限制人员流动,非必要不进出对流动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加强社会面管控,暂停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医疗救治和疫情监测

3. 低风险地区

对发生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加强社会面管控,重点对重点场所进行管控加强医疗救治和疫情监测

违法处罚

违反本政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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