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出城政策 (深圳疫情出城最新规定)
深圳疫情出城最新规定
近期,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定本政策。
一、出城人员范围
所有在深圳市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包括户籍人员、非户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等。
二、出城需满足的条件
人员出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持有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持有7天内有效的健康绿码。
- 体温正常,无咳嗽、发热、咽痛等疑似症状。
- 非中高风险区域人员。
三、出城方式
人员出城可通过以下方式:
- 自驾
- 乘坐列车
- 乘坐飞机
- 乘坐客运汽车
四、出城审核
人员出城时,需在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交通运输场站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城。
五、出城后注意事项
人员出城后,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建议出城人员:
- 在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聚集。
-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 配合当地疫情防控人员的检查和问询。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以下情况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出城:
- 因就医、护理、探视等紧急情况需要出城的。
- 因参加考试、工作、商务等重要活动需要出城的。
- 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城的。
特殊情况人员出城需向居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出城时,需凭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交通运输场站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城。
七、违反规定责任
违反本政策规定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本政策。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深圳市疫情防控咨询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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