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 (沙头角碧桐湾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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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冤假错案。1993年,香港商人杜志坚与内地商人刘绍基共同开发沙头角碧桐湾度假村。由于经营不善,度假村亏损严重,杜志坚遂向刘绍基追债。刘绍基无力偿还,便将度假村抵押给杜志坚。

1996年,杜志坚将度假村转售给台湾商人黄仲维。黄仲维接手后,继续经营不善,度假村再次亏损。刘绍基遂向黄仲维追债,并伙同其侄子刘华清和情妇陈小菲伪造证物,诬陷黄仲维诈骗。

199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仲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黄仲维一直坚持申诉,坚称自己蒙冤。200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9年,刘绍基等人在浙江省台州路桥区被抓获。经过审讯,刘绍基等交代了伪造证物、诬陷黄仲维的犯罪事实。2010年,浙江省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判处刘绍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刘华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以伪证罪判处陈小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2013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认定黄仲维无罪,并撤销原有判决。黄仲维终于沉冤昭雪,获释出狱。

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此案的发生,既暴露出司法制度的漏洞,也反映出社会风气的败坏。此案的平反,既是对黄仲维的正义伸张,也是对法治社会的维护。

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给我们的警示是:

  • 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
  • 社会各界要共同维护法治,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 每个人都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屈服于任何形式的冤屈。
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 (沙头角碧桐湾二手房)

沙头角碧桐湾冤家错案已经成为历史,但此案的教训却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只有牢记历史,才能避免重蹈覆辙,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公正、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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