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5特大劫车案宣判 (深圳95特大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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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4月28日,震惊全国的深圳特大劫车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金万林、刘国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发生在1995年2月18日。当天上午,金万林、刘国梁等6人持枪抢劫装甲运钞车,劫走现金118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抓获了金万林等6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理查明,金万林、刘国梁等人预谋已久,分工明确,实施了这起震惊全国的犯罪。他们抢劫运钞车后,将1180万元现金分赃,并潜逃至外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万林、刘国梁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他们抢劫车辆,持枪杀人,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同时,法院还判处其他4名同伙有期徒刑十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深圳95特大劫车案是建国以来广东省发生的最严重劫车案件。该案的侦破和宣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案件经过

深圳95特大劫车案宣判 (深圳95特大凶杀案)
时间 事件
1995年2月18日上午 金万林、刘国梁等6人持枪抢劫装甲运钞车,劫走现金1180万元。
1995年2月19日 公安机关抓获金万林等6名犯罪嫌疑人。
1995年4月28日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金万林、刘国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主犯金万林

金万林,男,1965年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金万林早年曾是一名职业军人,退伍后曾在深圳从事建筑行业。1994年,金万林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为了还债,他铤而走险,策划了抢劫运钞车的计划。

主犯刘国梁

刘国梁,男,1966年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刘国梁早年曾是一名武警,退伍后在深圳从事保安工作。1994年,刘国梁结识了金万林,并加入了金万林的犯罪团伙。

案件影响

深圳95特大劫车案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该案的侦破和宣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该案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防范犯罪、打击犯罪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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