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殊生加分政策 (深圳特殊学校招生条件)

深圳娱乐 08-12 阅读:7 评论:34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殊生在中考招生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对象

  • 残疾儿童(含身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语言残疾、自闭症谱系障碍、多重残疾)
  • 随迁子女中符合残疾儿童条件的
  • 参加深圳市中考的西藏、新疆、青海、四川凉山州三个州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等九个省(区)中的国家级贫困县户籍学生

加分幅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生在中考时可享受以下加分幅度:

  • 残疾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
  • 随迁子女中符合残疾儿童条件的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
  • 国家级贫困县户籍学生: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5分

特殊学校招生条件

深圳市特殊学校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招生:

身体残疾

  • 肢体残疾(包括截瘫、四肢不全、骨软骨病等)
  • 脑瘫
  • 脊柱侧弯
  • 先天性肌无力等其他身体残疾

智力残疾

    深圳特殊生加分政策 (深圳特殊学校招生条件)
  • 轻度智力残疾
  • 中度智力残疾
  • 重度智力残疾
  • 其他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 精神发育迟滞
  • 孤独症
  • 其他精神残疾

听力残疾

  • 轻度听力残疾
  • 中度听力残疾
  • 重度听力残疾
  • 极重度听力残疾

视力残疾

  • 弱视
  • 中度视力障碍
  • 重度视力障碍
  • 极重度视力障碍

语言残疾

  • 构音障碍
  • 流利障碍
  • 语义障碍
  • 语用障碍

自闭症谱系障碍

  • 自闭症
  • 儿童孤独症
  • 阿斯伯格综合征
  • 其他自闭症谱系障碍

多重残疾

  • 身体残疾和智力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和听力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和视力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和语言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并存
  • 智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并存
  • 智力残疾和视力残疾并存
  • 智力残疾和语言残疾并存
  • 智力残疾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并存
  • 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并存
  • 听力残疾和语言残疾并存
  • 听力残疾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并存
  • 视力残疾和语言残疾并存
  • 视力残疾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并存
  • 语言残疾和自闭症谱系障碍并存
  • 身体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智力残疾、听力残疾并存
  • 身体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并存
  • 其他多重残疾

如有特殊招生需求或疑问,请向深圳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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