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不整改处罚条例 (安全隐患不整改最终都会导致事故)
深圳耍耍
05-05
阅读:24
评论:0
引言
安全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或不安全状态。安全隐患不整改,将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因此,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至关重要。处罚规定
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条例,对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于未按规定整改一般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于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刑事处罚
对于因不整改安全隐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改要求
安全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等级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重大安全隐患
责令立即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一般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完毕。整改措施应切实有效,并采取措施防止隐患再次出现。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的关键。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检查内容
安全隐患识别情况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效果评估情况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单位责任
对单位不整改安全隐患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外,还可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可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个人责任
对个人不配合安全隐患整改的,可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对个人因不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语
安全隐患不整改最终都会导致事故。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隐患不整改处罚条例,切实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深圳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