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殊学校入学条件 (深圳特殊学校公立)

深圳耍耍 08-13 阅读:2 评论:34

一、招收对象

  1. 面向常住深圳市具有户籍或居住证的学生,按其实际身心状况和教育需求,可进入下列十五类特殊学校就读:
  • 视力残疾学生:视力残疾等级为低视力、弱视、失明、全盲
  • 听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听力损伤
  • 言语残疾学生:言语残疾等级为语言发育迟缓、语言障碍、构音障碍、声带疾病
  • 智力残疾学生:智力诊断结果轻度智力残疾、中度智力残疾、重度智力残疾(智商及适应行为符合特殊教育诊断标准)
  • 肢体残疾学生:肢体残疾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肢体残疾(经医院诊断符合肢体残疾诊断标准)
  • 脑瘫学生:脑瘫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脑瘫(经医院诊断符合脑瘫诊断标准)
  • 深圳特殊学校入学条件 (深圳特殊学校公立)
  • 自闭症学生:经医院诊断为自闭症谱系障碍(含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全面发育障碍未分类)
  • 多重残疾学生:两种及以上肢体、智力、听力、视力、语言残疾类别(经医院诊断符合多重残疾类别诊断标准)
  • 聋盲学生:视力和听力残疾符合残疾等级标准中的重度或极重度
  • 唐氏综合征学生:经医院诊断为唐氏综合征
  • 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经医院诊断为孤独症谱系障碍,可安排在自闭症班或其他特教班级就读
  •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学生:经医院诊断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可安排在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班或其他特教班级就读
  • 学习障碍学生:经医院诊断为学习障碍,可安排在学习障碍班或其他特教班级就读
  • 情绪行为障碍学生:经医院诊断为情绪行为障碍,可安排在情绪行为障碍班或其他特教班级就读
  • 其他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经医院诊断或评估为其他需特殊教育支持的学生

二、入学年龄

  • 幼儿园:3-6周岁(从9月1日算起,下同)
  • 小学:6-11周岁(含学前班)
  • 初中:12-14周岁
  • 高中(含职业高中):15-17周岁

三、报名办法

  • 各区教育局指定1所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办理综合诊断评估,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诊断评估,确定学生身心状况、教育需求及适合就读的学校类型、年级。
  • 按综合诊断评估结果,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含户籍或居住证)向学生常住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特殊教育办公室办理入学申请手续,材料齐全的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 特殊学校按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计划,按照“先申请、先诊断评估、先报名、先录取”的原则确定入学学生名册。

四、入学材料

  • 诊断评估证明
  • 学生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
  • 家长身份证
  • 学生出生证明
  • 1寸免冠照片3张(电子版、正面、彩色底)
  • 学生转学证明(转学者需提供)

五、特别说明

  • 根据学生身心状况和教育需求,安排入学时可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入学。
  •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资格进行核查备案,资格不符的不得入学。
  • 学生入学后,特殊学校对学生的身心状况进行复核,发现与入学资格认定不符的,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调整或转学。
  • 学生入学后退学或转学的,在户籍所在地特殊学校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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